單位 | 教務處 | 發公告者 | 註冊組 | 來源 | 192.168.?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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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免學費補助申請中 請儘速繳交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2262 |
時間 | 2017-04-19 14:32:01 (最新編修時間 2017-05-12 18:04:42) | 相關附件 | 有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免學費補助申請中 請儘速繳交 申請資格:本國籍10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高一、高二學生 106學年度第1學期免學費補助申請作業已經開始,辦理方式如下: 前學期已申請者:將申請書、切結書(已於4/14交由導師轉發)填妥、簽名,送交各班導師,若學生戶口有異動請提供新式戶口名簿(記事欄不可省略)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以供查驗。 新申請者:將申請書、切結書填妥、簽名並檢附包含學生及家長雙方之戶口名簿影本;若僅填寫父或母,或註明其中一方非法定代理人,請提供新式戶口名簿(記事欄不可省略)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以供查驗。送交各班導師。 不申請者:於申請表勾選不申請,仍需於申請書簽名後繳交各班導師。 以上本校將統一送財政部查調104年家庭所得,免學費補助條件為學生及家長所得總和在148萬以下。 另有特殊情況欲採計105年度資料者,須自行檢附國稅局開立之學生及家長(含父母雙方,除非單方監護)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,個案送學校審查。(由於國稅局可能4月底才開放申請105年度所得清單,請先送申請書及其他必要文件,所得清單可俟查詢結果確認時再行補件) 申請期限:請學生於4月底前繳交至各班導師,逾期未交將予以處罰。 ※具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軍公教遺族身分者因享公費補助,無須申請。 非本國籍者不符合申請資格,亦無須申請。 其餘高一高二全體學生均已印製申請表並發放,無論是否申請皆需勾選並簽名繳回。 ※身障生及身障子女學雜費補助申請作業也已同步進行中,需查調家戶所得,相關說明詳見補助申請表請自行參考,申請表請併同免學費申請表繳交。 ※設籍桃園市的同學可申請桃園市免學費補助,相關說明如桃園市補助申請表請自行參考,申請者需檢附最新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,以便確認設籍時間。(每次申請皆需比對最新資料,請務必檢附)。並請併同免學費申請表繳交。 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詢高一、高二幹事,學生請至教務處註冊組,家長可電洽(02)2303-4381分機216 | |||||
★相關附件1:1061免學費申請表切結書.docx (大小:27K 時間:2017-04-19 14:32:01) | |||||
★相關附件2:1061身障減免申請表切結書.docx (大小:28K 時間:2017-04-19 14:32:01) | |||||
★相關附件3:1061桃園市免學費申請表切結書.doc (大小:80K 時間:2017-04-19 14:32:01) |